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就诊须知 | ||
发布时间:2022-01-13 10:04:13 | 浏览人数:6人 | 来源: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
一、所有来院人员有下列情形,请如实告知医护人员:
1.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居住史;
2.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有发热、咳嗽等聚集性发病情况(如:家庭里另外还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周围有聚集出现发热、咳嗽等发病人群等);
4.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接触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以上情形,如有隐瞒,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门诊就诊注意事项
1.就诊患者可通过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我的盐城进行网上预约,分时段就诊(请在您预约的时段内前来就诊),就诊时请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原则,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在医院内发生交叉感染。
2.在医院入口、病区入口等处设置了预检分诊,请您配合工作人员,主动接受体温监测,出示健康出行码、苏康码,并接受医务人员必要的流行病学史询问。(原则上门诊一名患者最多由一名家属陪诊,特殊情况除外。)
3.发热患者来院就诊时请主动至外院发热门诊就诊。
4.就诊期间,患者及家属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废弃口罩请放进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切勿随意丢弃。与他人保持间隔1米以上安全距离,门诊候诊时请隔位就坐,做好个人防护。
5.进入车辆的驾驶人员也请配合做好扫码、登记、测体温等相关工作。
6.医院实行门诊、住院部分区管理,请自觉遵守院感防控规定,门诊患者不得进入住院病区,就诊结束请尽快离院。
三、住院患者注意事项
1.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必须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2.对于有特殊情况需紧急住院患者,在做好相关流行病学史调查后,可暂时进入缓冲病房隔离治疗,治疗期间需留有一人陪护,待核酸报告出结果后转入相关病房。
3.住院部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一名患者只允许固定一名陪护人员,如特殊原因需更换时,另一名陪护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谢绝探视。
4.疫情期间,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非出院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医院。
5.住院期间,缓冲病房患者及陪员不得串病房,不得扎堆聚集。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确保您及他人健康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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