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招标公告 2026-08-12 17:19 29 阅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拟对 售电侧改革配电优惠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具体要求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一、采购内容
| 项目名称 | 预算/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 售电侧改革配电优惠服务项目 | 市场化电量的100%按照批发市场年度长协交易,长协价格参照2027年江苏省电力市场年度交易公告价下浮不低于0.01元/千瓦时,年用电约190万千瓦时,即1年总用电优惠金额不低于1.9万元。 |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自2027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止。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以及近3年无电力市场违规处罚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电力交易中心信用查询截图。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已在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正式注册备案,具备江苏省内合法售电交易资质,可正常开展市场化购电、交易申报、合同备案等全流程业务。(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投标、中标后严禁转包、分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参选及中标资格。
5.在江苏省盐城市配备常驻运维人员、专属对账专员,具备24小时电力服务应急服务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充足履约保障能力,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保障项目全程履约。
7.业绩要求:近2年内具备至少3家售电代理服务合作案例,需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服务证明等佐证材料。
三、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
自2026年08月 12日至2026年 08 月 18 日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在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总务科报名。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8月19日15时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七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 系 人:仇老师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北路112号
联系电话:0515-68667091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6年8月12日
附属盐城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