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服务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7 16:38:26 浏览人数:10人 来源: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服务遴选,采购人为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进行公开遴选。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1、招标内容: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服务入围遴选。

2、遴选数量:3家。

3、服务时间:至2027年12月31日(二年)。

4.服务内容:本项目代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含但不限于):向采购人提供项目策划和代理咨询建议;服务年度内为招标人提供每年一次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讲座;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采购人认可;提供非标物资或服务的询价记录(原则上不少于三家);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如采用资格预审);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协助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协助采购人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协助处理质疑投诉;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必要时配合采购委托单位主管部门对采购项目进行检查或调取相关资料;办理和招投标采购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等。

5.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1.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特定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格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截图)

有入选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机构代理库,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中无不良记录。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投标申请人提供拥有编制磋商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能力的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承诺为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项目指定专人负责;

提供拟为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采购项目服务的团队介绍及成员从业资格证明。

提供为上述团队成员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提供为授权代表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

4、投标申请人曾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场地和设备设施要求(提供相应的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开评标场所(含设备设施)的照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668917

报名截止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5年11月24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5日15点00分

地点: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七楼会议室(盐城市开发大道北路112号)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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