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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票据项目招标公告 | ||
发布时间:2021-06-15 08:28:00 | 浏览人数:5人 | 来源: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对电子票据管理平台实施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电子票据管理平台
项目内容: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9〕29号)、《转发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盐财综〔2020〕15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医疗电子票据改革的需要,严格遵循财政部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标准规范和业务要求,实现对电子票据的制样、赋码、开具、传输、查验、入账、归档等流程的管理,需建设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
此项目为银医合作建设项目,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招标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汇支行作为付款方,招标成功后由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汇支行与中标方签署三方合作协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11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10万元
采购需求: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电子票据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包括设备【含全套设备(包括主设备、配套设备、附件等)、配件、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和软件的设计、开发、优化、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含试运行)、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且具备上线运行要求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谈判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省财政厅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省财政厅验收的相关标准及国家合格标准。
质保期:软件部分1年(含软件的修改及升级),硬件部分3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二、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需求
电子票据平台项目包括软件部分及设备部分。软件部分有电子票据管理系统、HIS接口及改造等,设备部分有安全网关服务器、打印机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1日下午5点30分结束
地点:请申请人联系ycsyxxk@126.com免费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3日下午3点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楼七楼会议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1年6月23日下午3点
谈判地点: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楼七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崔女士、于先生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北路112号
联系电话:0515-68667080、0515-68668916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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